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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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xxxxxxx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说明案件事实及申请证人出庭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人联系方式: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