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某某房产公司:
根据我公司与某某咨询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的 元债务,该笔债权于 年 月 日起转移给某某咨询公司享有。请贵单位届时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某某咨询公司。
特此通知。
某某信息技术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1、《债权转移协议》副本一份
2、某某咨询公司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