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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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字 号
(申请执行人): 你(单位)与 一案,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或者根据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经本院查证,或者经本院依法进行财产调查),现将查实的结果及本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告知如下: 1:被执行人有财产(种类、数量),法院已采取了 执行措施。 2、被执行人财产(种类、数量),法院已采取了 执行措施。 3、 4、 特此告知。 年月 日 (院印) 本院地址: 邮 编: 执行员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