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 | 量刑幅度 | 犯罪情节 | 国家标准 | 江苏标准 | 刑期 |
盗窃罪 | 第一量刑幅度 | 数额较大 | 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国有馆藏一般文物 | 二千元以上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具有右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依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多次盗窃 |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
入户盗窃 |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
携带凶器盗窃 |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
扒窃的 |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
第二量刑幅度 | 数额巨大 |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国有馆藏三级文物的 | 五万元以上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其他严重情节 | 具有上述(三)至(八项)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
第三量刑幅度 | 数额特别巨大 |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国有馆藏二级以上文物的 | 四十万元以上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具有上述(三)至(八项)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
从轻处罚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
罚金适用 | 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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