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2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和《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5月13日发布 高检发研字[2002]11号)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9)382号] 5、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6、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0年4月14日)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2012)45号(2012年9月11日印发) 8、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291号) 9、《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全文地址:http://www.jsxb365.com/index.php/mingci/fagui/id/223 (江苏尚义刑辩万朝发律师转载 更多内容请登陆尚义刑辩官方网站:www.jsxb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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