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是指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或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行为。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根据(《刑法修正案(十》)对本罪进行了修改,原罪名为侮辱国旗、国徽罪。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其在公众场合实施侮辱国旗、国徽、国歌行为的性质、后果,并希望通过其行为达到使国旗、国徽、国歌当众受辱,损害国家尊严的目的。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国歌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必须是在公共场合。公共场合是指处在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时产生的场合。一般表现为三人以上的场所; 二是必须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指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刺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成为碎片; 所谓涂划,是指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徽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徽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玷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 二是必须是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篡改,是指有意用作伪的手段对国歌歌词、曲谱进行改动或曲解;所谓歪曲和贬损方式,是指故意改变国歌应有的奏唱形式。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上述几种行为或同时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的,也应以一罪论处,而不构成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本罪中侮辱国旗、国徽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行为即可构成本罪;侮辱国歌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二、处罚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司法解释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1104) b.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法释〔2021〕2号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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