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罪名
情节
数额
刑期
附加刑
单位受贿罪
情节严重
20万元以上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万—20万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
200万元以上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200万元且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
注:以上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