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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案件
 
丛某某抢劫案

    被告人丛某某因欠外债,遂产生到孙某某家将孙母唐某某杀死后抢钱的念头。2007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一)晚9时许,被告人丛某某从家中步行至孙某某家,发现只有孙母唐某某一人在家,便骗唐开门进屋,小坐片刻后佯装离去,乘唐不注意躲进孙家东房间准备杀死唐后将钱抢走,后唐某某在关门、关灯时发现了被告人丛某某,即责问丛躲在东房间干什么?被告人丛某某即随手从地上拿起一只空洋河酒瓶连续击打唐的头部,将唐砸昏,又用手捂住唐的口鼻部,致唐窒息死亡。随后被告人丛某某用老虎钳撬开孙桂山家西房间高橱挂锁搭扣,将高橱内装有人民币13500元及7张存单(金额25005.15元)的皮夹子拿走。在回家途中将老虎钳、挂锁及搭扣和皮夹子丢弃。同年2月19日9时许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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