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 移动电话:18915947890 办公电话:025-57793566 传真号码:025-57059699 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 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 执业律所: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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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字号: 你(单位)与 一案, 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 字第 号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 年 月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 支付 款 元。 二、向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元。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 元,其他诉讼费用 元;申请执行费 元。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院印) 本院地址: 邮 编: 执行员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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