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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案件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

    1995年12月3日晚7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民主村附近闲逛,遇见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孙某某,便以问路为名进行搭讪,并将其拉至路边田中,实施不轨行为。后怕事情败露,张某某顿生杀人歹念,遂在该村三脚桥南侧一河浜附近,用随身携带的一根绳子将孙某某的双手和双脚捆住,并用孙的胸罩绕结在其颈部,后推入水中将孙某某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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