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罪名
情节
数额(万元)
刑期
附加刑
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
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
100万元以上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注:以上内容由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万朝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的相关内容整理,仅供学习时参考。更多内容请登陆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官方网站:www.jsxb365.com。转载请特别注明“本文来源于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官方网站”。
附条文: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