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 | 量刑档次 | 犯罪情节 | 毒品品种和数量 | 刑期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 第一量刑幅度 |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 可以免除处罚 | 第二量刑幅度 |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数量较大的 | (一)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 | (二)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满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一万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 第三量刑幅度 |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数量大的 | 数量达到以上数量较大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的 | 注:以上内容由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万朝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和刑法的相关内容整理,仅供学习时参考。更多内容请登陆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官方网站:www.jsxb365.com。转载请特别注明“本文来源于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官方网站”。 |
附条文: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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