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
作为当事人,如果您认为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您的申请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作为一种独立适用的诉讼程序,申请再审不同于上诉,上诉的前提条件是一审裁判文书未生效,申请再审则是针对已经生效的一审或者二审裁判文书。
这里要特别提醒您,如果您要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超过两年,我们对您的申请就无能为力了。同时,申诉、申请再审应当由本人提出,刑事案件当事人仍被羁押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代为提出。
另外,下列申诉、申请再审,一般不予受理:
1、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超过两年申请的;2、本院经再审维持原判,没有新的申请理由和事由的;3、经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或申请再审。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您的再审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再审前的复查: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申请再审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递交申诉状、申请再审状;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文书副本。申诉状、申请再审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上述人员的有效通讯方式;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申诉、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提出新证据的,必须列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有效通讯方式。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能申请再审:
1、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2、按照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3、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4、破产案件;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6、上级法院申请复查驳回或再审改判的案件。
如果您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已经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复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您需要另行起诉,而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变更或者维持原判、裁定和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即视为撤销。
再审中,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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