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我国刑法的规定:
【拘役的期限】: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拘役的执行】: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