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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7日被告人陶某某经事先联系,在无锡市君悦大洒店1009号房间,以每克250元的价格向杨某某出售海洛因50克;2005年3月17日经事先联系,携带海洛因301克,在无锡市君悦大酒店1009号房间与杨某某等人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