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就是为您提供服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
移动电话:18915947890
办公电话:025-57793566
传真号码:025-57059699
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
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
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承办案件
 
谢某某受贿案

    一、案件概览

20157月经某某市某某区纪委调查发现其有重大违纪问题,2015720日经某某市委批准“双规”,同月723日移送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次日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同年815日移送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28日被批准逮捕。2016年5月9日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二次延期审理,于2017年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案情简介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初至2015年5月份,被告人谢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利。

三、办案思路

本案当事人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通过朋友介绍来我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辩护人在不断会见和充分阅卷后,首先是帮助当事人解决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如何对待纪委和侦查阶段有罪供述与无罪辩解之间的矛盾;二是如何对待有罪供述和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三是如何对待有罪供述与相关书证之间的矛盾。其次就是如何分析和把握本案的证据状况。为此,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多次申请办案机关调取相关证据,第三是如何确定本案的辩护方向和辩护方法。当事人及其亲属对辩护人的工作表示满意。



上一篇: 古某某单位行贿案
下一篇: 李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
 
友情链接: 江苏苏源婚姻律师网    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法律资源网    中国律师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版权所有:万朝发律师服务网  苏ICP备18004881号-1 技术支持:南京网站建设